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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tiseven 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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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之罚

  这篇文章是波伏瓦《人都是要死的》的书评。先说个题外话,在读前几页的时候,我感觉翻译不好,但是一看,发现这本书是马振骋翻译的,于是便十分地放心,十分顺畅地看完了全书。如果这是马振骋的翻译,那么我一切读的不顺的地方一定都是我自己的问题。这是脑残粉的一点自我修养。

  剧情梗概:雷蒙·福斯卡是一个中世纪意大利某城邦的贵族,因为一次意外而获得了永生不死的能力,他从十三世纪开始一直生活到现在 ,经历了欧洲乃至世界几百年来的变革,从一个决心依靠自己不朽的生命力量来造福大众的强人最终变得心如槁木,了无生趣 。

  前段时间和一个基督徒讨论生活的意义,他说,追求某种生活意味着追求永生。那么,永生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人往往有生活的追求,而追求永生——或者说,追求永生的机会——则为生活找到了一个终极意义。这种愿望是由我们求生的本能直接驱动的,我们遭遇危险时,我们感到衰老时,常常会希望自己有更多的寿命,这样我们可以追求更多的东西,把自己的生活放得更慢。然而,如果是当我们获得永生呢?当我们的生活节奏被放缓到无限慢,以至于停滞,当我们追求的东西变得远远多于我们的欲望,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人生于是便停滞了。永生的人于是进入了一种西西弗斯的境地——生活不断重复,毫无意义。这无疑是痛苦的。

  在《西西弗斯神话》中,加缪说:只有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那就是自杀。判断人值得生存与否,就是回答人生的基本问题。从这本书中,波伏瓦仿佛在进一步发问:假设如果你不愿选择自杀就会永生,你是否会自杀?在这个问题中,自杀成为了一种解脱苦难的方式,而永生成了一种更加严峻的诘问:如果永久的生活没有意义,那么短暂的生活的意义又何在呢?一切都没有变化,一切都是重复,为什么人还要活下去呢?

  福斯卡在小说中不断说:我是一个死人,我是一个死人。的确这样,当死亡变成一个不存在的概念,那么生随之也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词语。福斯特回到了伊甸园的那种混沌的状态——不如说,福斯特回到了宇宙创造之前的那种状态:天地间空虚混沌,神的灵行在水面上。人们心目中的天堂,是永生,没有痛苦,没有邪恶的地方。什么意思?这是说,天堂是混沌的,没有痛苦,也就没有了欢乐,没有邪恶,也就没有了善良。美,善良,羞耻,这些东西在伊甸园里是没有的,这些评判事情的标准,是人类的杰作。或者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堂虽然没有痛苦,但是可以看见痛苦。于是,天堂就成为了一个幸灾乐祸之地。但福斯卡并不感到幸灾乐祸,他看得到死亡,自己却无法死去。这让他感到十分痛苦。

  他的痛苦中,不仅仅有他自己永生的痛苦,也有对人类的一种奇特的同情:一切都是重复,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但是人们仍然轰轰烈烈的生活,战争,受苦,获得爱情,然后死去。人生短暂且痛苦,而说明这一点的,必然是一个更高的视角。反省我们生活与死亡意义的,也必然是一个更高的视角。所罗门王参透死亡的秘密,他写《传道书》,几乎就是以上帝的角度来写的。而《人都是要死的》里面的福斯卡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视角。我引一段木心的文章:

  所以为人之道,第一念,就是明白:人是要死的。   生活是什么?生活是死前的一段过程。凭这个,凭这样一念,就产生了宗教、哲学、文化、艺术。可是宗教、哲学、文化、艺术,又是要死的——太阳,将会冷却,地球在太阳系毁灭之前,就要出现冰河期,人类无法生存。可是末日看来还远,教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煞有介事,庄严肃穆,昔在今在永在的样子——其实都是毁灭前的景观。   我是怀着悲伤的眼光,看着不知悲伤的事物。

  最后,说说小说本身。我很喜欢前面的”引子“部分,读了两遍。后面读得也很顺畅。在读的时候,我总是想起昆德拉。我想,我大概误解了他,他不是在小说中用力过猛写哲学思想,他只是开创了一种新的文体。这本书才是用力过猛写哲学思想。小说中,人物的谈吐都十分有智慧或者刻意的无知。但我还是很喜欢,有空要去看波伏瓦的《女宾》。

  就这样吧。好久没写东西了写得很乱。体谅。